首页 > 全面建设清廉山西 > 头条 >

王拥军强调:做实监督首责 推动清廉企业建设

发布时间:2022-02-13 08:25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省纪委监委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述职评议会召开


2月11日,省纪委监委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述职评议会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拥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驻金控集团纪检监察组、焦煤集团纪委、交控集团纪委、文旅集团纪委等纪检监察机构的28位负责人进行了述职,委分管领导逐一点评。



王拥军在讲话中强调,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把握工作摆位,坚守职能定位,做实监督首要职责基本职责,切实把监督工作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增强企业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性。必须充分认识监督工作在提升企业治理效能中的极端重要性,做深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做细专项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为省管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要抓深抓细抓实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三新一高”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时关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双碳”目标、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等重要指示精神,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深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背后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责任问题,从严纠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治不作为、慢作为或者不顾实际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无条件执行党中央战略决策。

要突出抓好对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紧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民主集中制执行等情况,督促“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到严守纪法、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紧盯企业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生产供销、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情况,督促“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山西省规范省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规定》,严格执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九个严禁”要求,推动国有企业廉洁经营、廉洁管理、廉洁发展。紧盯下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履职情况,推动监督下沉、形成常态,加强线索排查、纪律审查,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企业的各级子公司、分公司。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针对违规投资决策、盲目投资、举债融资等问题,要集中开展防范化解投资和债务风险专项治理;针对企业内部大吃大喝、公务接待混同商务接待等奢靡享乐之风,要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分别开展规范合同、规范招投标、规范国有参股、清理“影子公司”等专项治理,一个专项一个专项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治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加强联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发挥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协助和督促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贯通企业风险内控、法律合规、审计财务、督查统计等部门,衔接企业巡察、监事、外部董事管理等机构,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干部的行为表现,切实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王拥军强调,全面建设清廉山西是我省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个五年抓管党治党的一件大事。建设清廉山西,必然要求建设清廉企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国企领域腐败的方式、特征和表现,坚决抵制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坚持“三不”一体、系统治理,督促推动企业党委落实清廉企业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清除影响和阻碍清廉企业建设的腐败毒瘤,推动完善廉洁发展的企业治理结构,不断提升企业腐败治理效能,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效推动清廉企业建设,以清廉企业保障清廉山西目标全面实现。同时,要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