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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9 10:0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朔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应县16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2022年4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县民政局作风散漫,未按规定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县卫健局工作不力,统筹调度、协调指挥不到位,县疾控中心管理缺失、漏洞明显,相关乡镇党委政府执行防控措施不严格、不到位,导致疫情防控政策未能有效落实。4月13日,该县镇子梁乡魏庄村村民违反“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防疫要求,违规办理丧事,引发聚集性疫情,累计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4月至8月,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梁艳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子梁乡党委书记段新毅、镇长赵东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县民政局局长尹式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县卫健局局长窦海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疾控中心主任任桂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怀仁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凯公车私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郭凯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办理私事,共产生燃油费3万元,均由其单位承担。另外,郭凯利用报销职工过节福利费及食堂费用的工作便利,多报销2万余元钱款,全部用于其个人在单位食堂招待朋友、同学等。2022年5月,郭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山阴县第二中学校长高玉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至2020年,高玉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该校公用经费和向学生收取的教辅资料费,用于为校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9.94万元。此外,高玉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9月,高玉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朔州市纪委监委)